2017-06-15>視訊 #LIST_END# 13:49

〔記者李欣芳/台北報導〕為推動客家語言與文化永續傳承,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客委會所提「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」,將客語明定為國家語言,與客族群語言平等,並透過設立財團法人的方式,成立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,整合資源推動客家研究及傳播相關事務。草案並明定,為深化客語於日常生活中使用,在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鄉、鎮、市、區,應以客語為通行語,並由客委會將其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,加強客家語言、文化與文化產業的傳承及發揚。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,未來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,主要的就是包括客家電視、客家廣播電台,還有一些客家的出版物,會由這個基金會來處理。由於這次客委會修法,希望成立財團法人公共傳播基金會,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以及出版等傳播事務,曾遭外界質疑與公視法的功能疊床架屋。李永得強調,這麼做的目的,是為了避免像是即將開播的客家廣播電台,就是直接由客委會經營,而遭人質疑政府經營媒體的疑慮,但若未來公視法修法通過之後,仍不排除以大公廣的方式來合作,避免族群媒體容易遭邊緣化的困境。至於有本土社團幹部指到客委會洽公,有部分客委會公務員並未使用客語,對此,李永得說,客委會有要求通過客語認證、提供服務,而他平日在國會報告也講客家話,「推廣客家話,我們不講,誰來講?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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